
来源:江苏人社厅
1、建立绿色通道,这类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或正高级职称。
2、淡化学历要求。不将学历、论文、外语、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。
(1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(三级)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,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;
(2)取得技师(二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,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;
(3)取得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,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。
(4)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。
3、各类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、岗位聘任、职务职级晋升、评优评奖、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,可分别比照助理级、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。
4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,通过贯通改革取得的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等,不与转岗直接挂钩,其岗位聘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
原文通告:
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全站VIP
活动
领取
微信
客服
意见
收起